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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邦科技(301326)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捷邦科技捷邦科技(SZ:301326)2025-08-28 14:48

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运作, 保证公司董事会秘书依法行使职权,认真履行职责,规范董事会秘书行为,充分 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金融、法律、管理等 1 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 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 (一)《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任意一种情形: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