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邦科技(301326)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 金占用。 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 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垫付工资、福利、保险、广 告等费用和其他支出、代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偿还债务而支付资金,有偿或无 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防止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以下简称"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 及子公司资金,保护公司、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建立防范控股股 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 的发生,维护公司的独立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