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邦科技(301326) -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全资子 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委托理财业务的管理,有效控制风险, 提高投资收益,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八条 委托理财必须以公司名义设立理财产品账户,不得使用其他公司或个 人账户进行与理财业务相关的行为。 第三章 委托理财审批权限和决策、监督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委托理财,是指公司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 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对其财产 进行投资和管理或者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