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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因美(002570)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贝因美贝因美(SZ:002570)2025-08-28 14:48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以上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 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5]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 - 任期与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4]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 召集人根据需要或二分之一以上成员提议时召开[9] - 会议通知应于会议召开前三日发出[10] - 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2] - 决议须经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12] 成员管理 - 成员无正当理由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董事会可撤销其职务[12] 材料保存与生效 - 会议材料、决议和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15] - 工作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