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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因美(002570)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8月修订)
贝因美贝因美(SZ:002570)2025-08-28 14:48

审计人员及报告 - 审计监察部设专职负责人1名,由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任免[4] - 公司配置专职内部审计人员不少于三人[4] - 审计监察部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7] - 审计监察部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1] 审计重点事项 - 审计监察部将大额非经营性资金往来等内部控制制度作为检查评估重点[11] - 审计对外投资、购买和出售资产、对外担保、关联交易事项关注审批程序等内容[11][12][13] - 审计监察部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审计一次[14] - 审计监察部在业绩快报对外披露前对其进行审计[15] 审计流程 - 审计立项依据包括公司董事会下达项目等[18] - 审计监察部实施审计至少提前三个工作日下达审计通知书[18] - 被审计单位或人员10个工作日内对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提书面意见[18] - 审计报告上报审定后出具书面报告,必要时要求被审计单位书面回复[19] - 审计监察部跟踪检查被审计单位审计整改情况,按需后续专项审计[19] 审计管理 - 审计监察部办理审计事项建立审计档案,专人保管[20] - 建立审计监察部激励与约束机制,监督考核内部审计人员绩效[22] 制度施行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施行,由审计监察部负责解释修订[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