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通信B(200468) -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制度审议 -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于2025年8月28日经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1] 工作安排 - 财务负责人需在注册会计师进场审计前向独立董事书面提交审计工作安排及相关材料[3] - 独立董事在会计师进场前会同审计与风控委员会沟通审计工作安排及资料[3] 独立董事权利 - 2名或以上独立董事联名书面提延期召开或审议事项,董事会应采纳[5] - 独立董事对年报事项有异议,超半数同意可独立聘请外部机构[5] 独立性管理 - 独立董事每年自查独立性并提交董事会,董事会评估并与年报同披露[7] 报告要求 - 独立董事按深交所要求编制和披露《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6]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