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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诚药业(002675)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东诚药业东诚药业(SZ:002675)2025-08-28 14:48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条 为了提高对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的规范运作水平,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高年报信 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及《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或 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或其他个人原因,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不良社 会影响时的追究与处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子公司负责人以及与年报 信息披露工作有关的其他人员。 第四条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有错必究、过 错与责任相适应、责任与权利对等原则。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一)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含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 和《企业会计制度》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使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或造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