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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蓝软件(300663)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科蓝软件科蓝软件(SZ:300663)2025-08-28 14:48

信息报告标准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等为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4]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应报告[8] - 交易标的主营业务收入占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应报告[8]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应报告[8]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应报告[8]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应报告[8]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超30万元关联交易应报告[8]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应报告[8] - 诉讼仲裁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应报告[9] - 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情况超该资产30%应报告[11]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股份质押等情形应报告[13] 信息报告流程 - 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在重大事件最先触及规定时点后预报重大信息[15] - 重大信息报告人员知悉信息第一时间报告并24小时内递交书面文件[16] - 董事会秘书分析判断上报重大信息,需披露时提请董事会履行程序[16] 信息报告责任 - 董事长是公司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是直接责任人[20] - 各部门及下属公司及时准确报送年度报告等资料[20] - 重大信息报送资料由第一责任人签字后报送[21] - 董事等高级管理人员督导重大信息报告工作[23] - 董事会秘书定期或不定期对报告义务人员沟通和培训[22] - 不履行信息报告义务追究相关人员责任[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