泓淋电力(301439) - 总经理工作细则
威海市泓淋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威海市泓淋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明确经理层职责、权限,确保经理层有效履行管理职能并高效运 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以及《威海市泓淋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适用的人员范围为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 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设副总经理若干名,财 务负责人 1 名,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总经理全面负责公司的日常 经营和管理工作,行使《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赋予的职权,对董事会负责。副总 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协助总经理工作。 第二章 任职资格及任免 第四条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任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备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和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营管 理才能; (二)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建立合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