泓淋电力(301439)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威海市泓淋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威海市泓淋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对外投资行为,降低对外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效益,合理、有效的使用资金,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以及《威海市 泓淋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投资管理的基本原则: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发展思路,合理配 置企业资源,促进要素优化组合,有利于培育公司核心竞争力,创造良好经济效 益。 第三条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以下简称"子公 司")的一切对外投资行为。 (六)持有至到期投资; 1 (一)单独或与他人共同出资设立公司等经济实体; (二)收购、出售、置换其他公司股权; (三)增加、减少对外权益性投资; (四)委托理财; (五)投资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七)其他对外投资。 第二章 对外投资范围及权限 第四条 本制度所指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将一定数量的货币 资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