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泓淋电力(301439) - 董事会议事规则
泓淋电力泓淋电力(SZ:301439)2025-08-28 14:47

董事任职 - 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5] - 兼任高管及职工代表董事总计不得超董事总数1/2[5] - 8种情形不能担任公司董事[4] - 董事对公司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5][6]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1人[12] - 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12][21] 董事辞职与补选 - 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应建议撤换[7][30] - 特殊情况董事辞职报告送达生效,公司60日内补选[7] - 董事辞职致董事会低于法定人数,改选出董事就任前原董事履职[7] 董事会会议 - 每年至少上下半年度各开一次定期会议,由董事长召集[22] - 多种情形应召开临时会议[22] - 董事长10日内召集主持会议[24] - 定期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临时会议提前3日通知,紧急可随时通知[26][28] - 会议应由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28] - 董事不能出席应书面委托他人[28] 董事会决议 - 表决实行一人一票,记名投票,分同意、反对和弃权[34] - 除特殊情形,决议须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担保等事项须2/3以上出席董事同意[35] - 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无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决议过半数无关联董事通过,不足3人提交股东会[35] - 1/2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提案问题无法判断,会议暂缓表决[36] 审批指标 - 董事会审批交易需满足多项指标[15][16]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交易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由董事会审议[17] 其他 - 董事会会议档案由秘书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39] - 规则“以上”“内”含本数,“过”等不含本数[41] - 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也需股东会审议[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