泓淋电力(301439)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威海市泓淋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符合现代企业管理制度要求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充分 调动威海市泓淋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的积极性和创新性,提升公司业务经营效益和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深 圳证券交易所规则以及《威海市泓淋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除独立董事之外的董事和《公司章程》规定的高级管 理人员。 (三)长远发展原则:体现薪酬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四)激励约束并重原则:体现薪酬发放与考核、奖惩挂钩,与公司激励机 制挂钩。 第四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研究和审查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 酬政策与方案的专门机构,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业绩考核与评价,根 据考评结果,计算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第五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进行薪酬日常发放管理工作。 第二章 薪酬构成和标准 第六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