迦南智能(300880)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迦南智能迦南智能(SZ:300880)2025-08-28 14:07

重大事项决策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须股东会审议[7]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股东会审议[8]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股东会审议[8]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股东会审议[8]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须股东会审议[8]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须股东会审议[9] - 连续十二个月内向他人提供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须股东会审议,且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9]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11]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或章程所定人数2/3时,公司应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1] - 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时,公司应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1]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十日内反馈[22] 股东提案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26]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应在两日内发补充通知[26] 股东会通知 - 年度股东会应在召开二十日前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应在召开十五日前通知[26] 股东会投票 - 股东会网络投票开始时间为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9]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少于两个工作日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30] 股东会决议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两个工作日公告原因[30]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38] - 连续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向他人提供担保金额超公司资产总额30%需特别决议通过[40] - 分拆所属子公司上市等提案,除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外,还需经出席会议除相关人员外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41] 其他规定 - 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41]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不参与表决,决议需出席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43][44] - 非经股东会特别决议批准,公司不与特定人订立业务管理合同[48] - 股东会采取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同一表决权重复表决以第一次结果为准[45] - 股东会对提案表决前推举计票和监票人员,关联股东及代理人不得参加[45] - 未填等表决票视为弃权[47] - 股东会决议应包括会议相关信息[48] - 公司需在股东会结束后两个月内实施派现等方案[49] - 股东可请求法院认定违法的股东会决议无效[49] - 若股东会会议程序违规,股东可请求法院撤销决议[49] - 会议争议影响秩序时主持人应宣布暂时休会[51] - 争议消失后主持人应尽快通知继续开会[52] - 无正当理由不召开股东会,深交所可对股票及衍生品停牌[54] - 股东会召集等不符合要求,证监会可责令限期改正[55] - 董事或董秘履职违规,证监会可责令改正,严重者可市场禁入[55] - 规则术语若无特别说明与《公司章程》含义相同[57] - 规则由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