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迦南智能(300880)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迦南智能迦南智能(SZ:300880)2025-08-28 14:07

关联方定义 - 公司关联法人包括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等[6] - 公司关联自然人包括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等[7] 关联交易审批 - 与关联自然人30万元以上非担保等关联交易需董事会审议后披露[11] - 与关联法人3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非担保等关联交易需董事会审议后披露[11]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董事会审议后披露并提交股东会审议,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应提供反担保[11] - 与关联人30万元以上非特定关联交易由董事会审议批准[12] - 与关联人3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非特定关联交易由董事会审议批准[12] - 与关联人30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重大非担保关联交易需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披露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2] - 向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需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2/3以上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4] - 向关联人购买资产,成交价格相比交易标的账面值溢价超100%且交易对方未提供相关承诺,公司应说明原因等[18] 董事会会议 - 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应提交股东会审议[16] 关联交易执行 - 进行关联交易应签订书面协议,主要条款重大变化需重新履行审批程序[20] 关联交易定价 - 关联交易定价可参照政府定价、指导价、独立第三方市场价格等原则执行[21] - 按特定原则确定关联交易价格时,可采用成本加成法、再销售价格法等定价方法[21][22] 关联交易披露 - 与关联人进行关联交易应以临时报告形式披露[23] - 披露关联交易需向深交所提交公告文稿、协议等文件[24] - 披露的关联交易公告应包含交易概述、定价政策等内容[26] - 应在年度和半年度报告重要事项中披露报告期内重大关联交易事项[27] - 可按类别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年度金额,超预计需重新履行程序和披露义务[29] - 年度和半年度报告应分类汇总披露日常关联交易[29]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三年需每三年重新履行程序和披露义务[29] 豁免情况 - 一方以现金认购另一方不特定对象发行的证券等可免关联交易审议和披露[31] - 一方作为承销团成员承销不特定对象发行的证券等可免关联交易审议和披露[31] - 参与面向不特定对象的公开招标等部分情况可免提交股东会审议[33] - 单方面获利益交易等部分情况可免提交股东会审议[33] 其他 - 本制度所指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范围包括配偶、父母等[35] - 本制度所指公司关联董事和关联股东的情形[36][38] - 本制度由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4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