迦南智能(300880)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制度》(2025年8月修订)
迦南智能迦南智能(SZ:300880)2025-08-28 14:07

资金管理 - 制度加强公司及子公司资金管理,防范关联方占用资金[2] - 资金占用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非经营性如垫付费用等[3] - 公司与关联方经营性资金往来应严格限制占用资金[6] 防范机制 - 设防范资金占用领导小组,董事长任组长[11] - 财务部门定期检查非经营性资金往来并报告[11]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向董事会报告[12] 应对措施 - 实施“占用即冻结”机制,可冻结股份[13] - 财务负责人发现侵占资产需2日内书面报告[20] - 公司应依法制定清欠方案并报告公告[16] 清偿规定 - 被关联方占用资金原则上以现金清偿[17] - 非现金资产清偿需符合多项规定[17] - 审计和评估报告应向社会公告[18] 方案审议 - 独立董事需对以资抵债方案发表意见或聘请中介出报告[18] - 以资抵债方案须经股东会审议批准且关联方股东回避投票[18] 人员处分 - 董事会视情节对协助侵占资产的董高人员处分[20] 担保规定 - 公司不得向关联方违规提供担保,董事承担连带责任[22] 制度生效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相关事宜[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