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情况 - 2011年10月24日核准首次发行1500万股普通股,11月15日在深交所上市[6] - 注册资本为14.0104299亿元人民币[6] - 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4500万股,每股面值1元[13] - 股份总数14.0104299亿股,均为普通股[13] 股份相关规定 - 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3] - 收购本公司股份特定情形下,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超已发行股份总数10%,并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1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同类别股份总数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19] - 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19] 股东会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38] - 董事会收到提议后10日内书面反馈[40][41]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46] - 召集人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股东会补充通知[46]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46]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47]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47] - 出现股东会延期或取消情形,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48]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10年[54]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57] - 股东会作出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7]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向他人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59]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部分股份,买入后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60] - 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60] - 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时应采用累积投票制[62]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65] 董事会相关规定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68]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公司董事总数的1/2[69] - 公司职工人数达三百人以上时,董事会成员中应有职工代表一人[69]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77] - 董事会审议对外担保和财务资助事项,需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79]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交易,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79]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多种情况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79] - 金额超过500万元的对外捐赠事项应当经董事会审议并披露[80]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需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81]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董事长应在接到提议后10日内召集和主持[81] - 临时董事会会议需提前3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特殊或紧急情况除外[81]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10年[83] 独立董事相关规定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为公司前十名股东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等不得担任独立董事[85] - 担任独立董事需具有五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87] - 独立董事行使部分特别职权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89] - 部分事项需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89]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名独立董事召集和主持[90] 审计委员会相关规定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三名,其中独立董事二名[95]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95] - 审计委员会作出决议需成员过半数通过[95] 高级管理人员相关规定 - 高级管理人员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102] - 总经理可在任期届满前辞职,具体程序由合同规定[103] 财务与信息披露相关规定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披露年报,半年结束后两个月内披露中报[107]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107] - 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107] -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109] 利润分配相关规定 - 公司实施积极利润分配政策,现金股利政策目标为【剩余股利】[109] - 每年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10%,连续三年累计不低于年均可供分配利润的30%[110]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80%;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最低40%;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最低20%[110][111] - 资产负债率高于70%时可不对利润进行分配[111] - 未来12个月内拟对外投资等累计支出达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超5000万元,或达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可不对利润进行分配[111] 其他规定 - 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为1年,可续聘[119] - 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需提前30天通知[119]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26] - 公司合并应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债权人30或45日内可要求清偿或担保[126] -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后,法定和任意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前,不得分配利润[128]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30] - 公司因特定情形修改章程或股东会决议存续,须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130] - 公司因特定情形解散,董事应15日内组成清算组清算[131] - 清算组应10日内通知债权人,60日内公告,债权人30或45日内申报债权[131] - 董事会可制定章程细则,不得与章程抵触[140] - 章程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施行[140]
三丰智能(300276) - 公司章程(2025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