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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丰智能(300276)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8月)
三丰智能三丰智能(SZ:300276)2025-08-28 14:07

独立董事相关 - 独立董事辞职致比例不符规定或缺会计专业人士,应履职至新任产生,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17] - 连续两次未亲自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其职务[19]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10年[24] - 年度述职报告应含出席会议、履职等情况,最迟在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4]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9] - 特定事项经全体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2]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推举召集主持,相关事项经其审议[22] 公司规定 - 不迟于规定期限发董事会会议通知并提供资料,专门委员会会议原则上提前3日提供[27] - 应健全与中小股东沟通机制,独立董事可核实投资者问题[28] - 给予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在年报披露[28] 制度说明 - 制度未尽事宜依相关规定执行[30] - “以上”含本数,“超过”不含本数[30] - 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30] - 由公司董事会拟订并报股东会审批,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0] 其他 - 文档涉及三丰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时间为二〇二五年八月[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