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丰智能(300276)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专项制度(2025年8月)
资金占用防范制度 - 公司制定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专项制度[2] - 董事长和控股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是防资金占用第一责任人[5] - 禁止大股东及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4] 检查与报告机制 - 财务部会同审计部每半年对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检查[5] - 检查情况分别在每年1月10日前及7月10日前报董事长[5] 违规处理措施 - 发生占用资金时董事会应追回资金和占用费并报告监管部门[5] - 被占用资金经提议可冻结控股股东股份[6] - 外部审计师审计时应对占用资金情况出具专项说明[6] - 控股股东等违规占用资金应承担赔偿责任[8] 制度执行 - 制度经股东会批准后执行[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