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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霄泵业(002884)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凌霄泵业凌霄泵业(SZ:002884)2025-08-28 14:08

审计委员会构成 - 由3名成员组成,设主任委员1名,独立董事应过半数[3] - 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4] 审计委员会职责 - 负责内外部审计沟通、监督核查及财务信息审阅等[2] - 有权定期听取工作汇报,获取内外部审计及财务报告等资料[8] - 发现董事、高管违规,应向董事会或股东会通报并披露[9] - 审核外部审计机构审计费用及聘用条款,不受不当影响[14]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 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部分事项需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12] - 会议由主任委员召集主持,主任委员不能履职则半数以上委员推选[20] - 每年至少召开4次定期会议,年度定期会议应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召开[21] - 召开前3日书面通知全体委员,紧急情况可口头或电话通知[21] - 须2/3(含)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1] - 两名以上委员认为资料不充分,可提出缓开会议或缓议部分事项[21] - 委员委托他人出席会议并表决,应在会议表决前提交授权委托书[22] - 委员与议题有利害关系应回避表决,不足规定人数时由董事会审议[23] 其他 - 办事机构负责决策前期准备,提供书面资料[16] - 会议评议报告后将决议材料呈报董事会讨论[16]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10年,影响超10年则保留至影响消失[23]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实行[25] - 与国家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抵触时,按规定修订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25] - 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