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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霄泵业(002884)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8月)
凌霄泵业凌霄泵业(SZ:002884)2025-08-28 14:08

广东凌霄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凌霄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本公 司")选聘(含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提高财务信息质量, 切实维护股东利益,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及《广东凌霄泵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 第三条 公司聘用或者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 称"审计委员会")审核同意,报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公司不得在董事会、 股东会审议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向公司 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也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五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以下资格: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