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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远海控(01919) - 主要交易及持续关连交易
2025-08-28 14:02

协议情况 - 现有协议于2025年12月31日届满,2025年8月28日订立三项总协议,有效期2026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期满满足条件可延长三年[3][7] - 2025年8月28日与中远海运、上港分别订立相关协议,有效期均为2026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期满满足条件可延长三年[11][53] 交易金额及上限 - 2023 - 2024年及2025年上半年,自中远海运集团购买航运营服务交易金额分别为26,650,535千元、28,058,386千元、12,963,887千元,2025年年度上限为53,000,000千元[14] - 2023 - 2024年及2025年上半年,向中远海运集团提供航运营服务交易金额分别为2,362,399千元、6,714,389千元、2,169,081千元,2025年年度上限为12,000,000千元[14] - 2026 - 2028年,自中远海运集团购买航运营服务建议年度上限分别为48,000,000千元、50,000,000千元、53,000,000千元[17] - 2026 - 2028年,向中远海运集团提供航运营服务建议年度上限均为11,000,000千元[17] - 公司就船舶及集装箱租赁等应付中远海运集团总金额为2140019、4135566、3055019、22000000,2026 - 2028年建议年度上限分别为20000000、22000000、24000000元人民币[22][24] - 2023 - 2024年及2025年上半年自中远海运集团购买码头服务金额分别为2128656、2968215、1566611千元人民币,2025年年度上限为8000000千元人民币[28] - 2023 - 2024年及2025年上半年向中远海运集团提供码头服务金额分别为160035、146658、79714千元人民币,2025年年度上限为800000千元人民币[28] - 2026 - 2028年,自中远海运集团购买码头服务建议年度上限均为7000000千元人民币,向其提供码头服务建议年度上限均为800000千元人民币[30] - 截至2023 - 2025年6月,自中远海运集团购买服务金额分别为228,532千元、187,247千元、123,105千元,2025年度上限为600,000千元[35] - 截至2023 - 2025年6月,向中远海运集团提供服务金额分别为13,189千元、29,783千元、19,745千元,2025年度上限为150,000千元[35] - 2026 - 2028年,自中远海运集团购买服务建议年度上限均为600,000千元,向其提供服务建议年度上限均为150,000千元[36] - 2026 - 2028年使用中远海运商标许可费率为每年1.00元[38] - 截至2023 - 2025年6月,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存放于中远海运财务的最高每日存款结余分别为115,353,672千元、101,746,237千元、96,888,449千元,2025年度上限为150,000,000千元[42] - 截至2023 - 2025年6月,中远海运财务及其附属公司授出的最高每日未偿还贷款结余分别为2,872,767千元、1,965,816千元、1,595,816千元,2025年度上限为26,000,000千元[42] - 截至2023 - 2025年6月,中远海运财务向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提供其他金融服务金额分别为2,500千元、1,538千元、365千元,2025年度上限为80,000千元[42] - 截至2026 - 2028年12月31日,中远海运财务向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授出的最高每日未偿还贷款结余上限均为2.6亿人民币千元[44] - 截至2026 - 2028年12月31日,中远海运财务向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提供其他金融服务的上限均为8万人民币千元[46] - 2023 - 2024年及2025年上半年公司就码头服务应付上港集团总金额分别为1536370千元、1808527千元、855119千元,2025年年度上限为3500000千元[56] - 2023 - 2024年及2025年上半年上港集团就航运服务应付公司总金额分别为31857千元、47101千元、26915千元,2025年年度上限为500000千元[56] - 2026 - 2028年公司就码头服务应付上港集团建议年度上限均为3500000千元,上港集团就航运服务应付公司建议年度上限均为500000千元[57] 股权情况 - 截至公告日期,集团持有中远海运财务22.9688%股权,公司持有15.1258%,全资附属公司持有7.8430%[47] - 上港持有公司非全资附属公司泛亚航运20%股权[5] 其他 - 截至2025年6月30日,集团持有新造船订单共51艘,合计运力超91万TEU[44] - 金融服务总协议下拟进行存款交易建议年度上限一项或多项相关百分比率超25%,构成持续关连交易及主要交易[6] - 航运服务及船舶及集装箱资产服务总协议拟进行交易建议年度上限一项或多项相关百分比率超5%,须遵守多项规定[8] - 码头服务及综合服务总协议拟进行交易建议年度上限一项或多项相关百分比率超0.1%低于5%,须遵守部分规定[8] - 商标许可协议拟进行交易建议年度上限所有相关百分比率低于0.1%,获豁免多项规定[8] - 按上海上市规则,部分总协议持续关连交易建议年度上限应合并计算,合并金额超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净值的5%[9] - 公司将在临时股东大会提呈普通决议案,由股东审议及酌情批准三项总协议下所有持续关连交易及建议年度上限[9] - 各项总协议须待相关主管机关批准协议及其项下建议年度上限后方可生效[10] - 中远海运财务出现当年亏损超注册资本金30%或连续3年亏损超10%等情况需2个工作日书面通知公司[51] - 中远海运承诺在金融服务总协议期限内执行相关承诺,公司可自主提取存款服务资金[48] - 公司有权了解中远海运财务经营和财务状况,评估其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49] - 中远海运作为母公司承诺在财务公司支付困难时增加相应资本金[52] - 公司将实施内部核查交易定价等内部控制安排[65][66] - 中远提名的5位董事放弃就董事会有关批准中远海运总协议及金融服务总协议项下交易的决议案投票[67] - 除上述5位董事外,其他董事认为总协议项下拟进行交易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条款及建议年度上限公平合理[67] - 公司成立独立董事委员会,委任嘉林资本为独立财务顾问,就非豁免持续关连交易提供意见[68] - 临时股东会通告将适时寄给股东,预期通函不晚于2025年10月15日寄发予股东[69] - 非豁免持续关连交易包括航运服务总协议项下拟购买的航运服务等三类[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