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云光(688400) - 董事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组成与任期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代表[4] - 董事任期3年,独立董事连任不超6年[5][6] 会议召开规则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定期会议[12] - 特定主体提议时,董事长10日内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12] - 定期会议提前10日通知,临时会议提前3日通知[19] - 2名或以上独立董事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1] - 定期会议变更通知需在原定会议召开日3日前发出[23] 会议举行与表决 - 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24] - 董事可书面委托,未出席亦未委托视为放弃投票权[24][25] - 董事长、副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4] - 特定情况会议应暂缓表决[29] - 董事会决议须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担保事项需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33] - 董事回避时,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出席可开会,决议须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则提交股东会[33] 利润分配与提案审议 - 利润分配决议先通知出审计报告草案,作出分配后出正式报告[34] - 提案未通过且条件未重大变化,董事会一个月内不应再审议相同提案[34] 会议记录与档案 - 董事会会议制成决议,出席董事签名,由董事会秘书保存[37] - 会议记录含相关信息,由董事会秘书保管[37] - 董事不签字又不说明不同意见,视为同意[38] - 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10年[39][40] 决议下达 -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文件由董事长签发下达和上报[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