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云光(688400)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凌云光凌云光(SH:688400)2025-08-28 14:06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特定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7] - 特定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7] 提名与任期 - 公司董事会、特定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10]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续任职不超六年[10] 履职与监督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应提议解除职务[11] - 因特定情形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人士,公司应60日内补选[12] 职权行使 - 行使特定特别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5] - 关联交易等事项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审议[15] 工作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20] - 工作记录及资料至少保存十年[22] 报告披露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5] 会议资料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公司原则上不迟于会前三日提供资料[28] - 公司应保存会议资料至少十年[28] 费用与津贴 - 行使职权所需费用由公司承担[30] - 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预案,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在年报披露[33] 制度相关 - 本制度为《公司章程》附件,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32][34] -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3]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主持[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