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云光(688400)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暂缓 与豁免行为,确保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者要求 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应当披露的信息存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业 务规则中规定的可暂缓、豁免信息披露的情形的,由公司自行审慎判断,并接受 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有关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宜的事后监管。 第四条 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 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