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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东微(688172)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燕东微燕东微(SH:688172)2025-08-28 14:06

股东会召开规则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11] 股东会审议事项 - 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6] - 审议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7] - 审议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7] - 审议公司一年内对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8] - 审议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8] - 审议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8] 股东会通知与登记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16]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确认后不得变更[17] 股东投票相关 - 公司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需在股东会召开2个交易日前提供股东数据,股权登记日和网络投票开始日至少间隔2个交易日[17] - 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当日本所交易时间段,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网络投票,也可在9:15 - 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投票[18]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有表决权股份,超部分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32] - 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32] - 股东与审议事项有关联关系应回避表决,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33] - 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应实行累积投票制[33] - 同一表决权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34] 股东会决议规则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30] - 董事会工作报告、利润分配和弥补亏损方案等事项由股东会普通决议通过[30] - 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等事项需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31] 其他规定 - 出现股东会延期或取消情形,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9] - 股东会现场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网络或其他方式[35]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36] - 股东会决议内容违法,股东有权请求法院认定无效[36] - 股东会程序等违法或违反章程,股东60日内可请求法院撤销决议[3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