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东微(688172)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和健全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 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薪酬决定机制、决策流程、支付与止付追索安排等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 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规则所称董事是指本公司的正副董事长、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裁、执行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 董事会聘任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九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二)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 使权益条件的成就;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 5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