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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东微(688172)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8月)
燕东微燕东微(SH:688172)2025-08-28 14:06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明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程序及相关责任,保障公 司治理结构的稳定和董事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 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等相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未连任、辞 职、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包含主动辞职、任期届满未连任、被 解除职务以及其他导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的情形。 第四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期届满前可以辞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辞任应当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董事会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辞任生效。公司 将在 2 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第五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职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六条 若因董事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时,在改选出的董 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规定,履行 董事职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