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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东微(688172) -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2025年8月)
燕东微燕东微(SH:688172)2025-08-28 14:06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燕东股份"或"公 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行为,推动提升审计质量,维护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 及公司制度,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燕东股份及所属公司。 (四)提出拟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及审计费用的建议,提交决策机构决定; (五)监督及评估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 计报告的全过程管理。 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采购 行为,可以比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三条 公司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 称"审计委员会")审核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负责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工作,并监督其审计工作开展情 况。审计委员会应当切实履行下列职责: (一)按照董事会的授权制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政策、流程及相关内部控 制制度; (二)提议启动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工作; (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