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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 望 谷(002161) -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远望谷远望谷(SZ:002161)2025-08-28 13:39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3] - 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应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5] -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5]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5]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5] 章程修订内容 - 原章程“同种类”股份修订为“同类别”股份[3] - 原章程“公开发行股份”修订为“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非公开发行股份”修订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3] - 原章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修订为“高级管理人员”,范围增加总裁[2][3] - 原章程“股东大会”部分修订为“股东会”[3][4]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对股东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可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6] - 股东提出查阅有关信息或索取资料,应向公司提供证明持股种类及数量的书面文件[7] - 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法规,股东有权请求法院认定无效[7]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在董事等给公司造成损失时有权请求相关部门诉讼[8] 会议相关规定 - 股东大会可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13] - 公司年度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在下一年度股东会召开日失效[13][14] - 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本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4] 董事相关规定 - 董事任期三年,非职工代表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27] - 因贪污等犯罪被判刑或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不能担任公司董事[26][27] - 担任破产清算公司相关职务负有个人责任,自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不能担任董事[27]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提取[44] -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45] -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董事会须在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45]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48] - 公司合并应自决议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证券时报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48] - 公司分立应自决议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证券时报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49] -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自股东会决议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证券时报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49] 其他 - 公司章程附件包括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和监事会议事规则[1] -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内容为准[54] - 公告时间为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九日[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