迦南智能(300880)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废止、制定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
迦南智能迦南智能(SZ:300880)2025-08-28 13:38

会议与章程 - 2025年8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部分议案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2] - 修订《公司章程》,统一“股东大会”表述为“股东会”,修改部分内容[2] 法定代表人 - 董事长辞任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需在三十日内确定新法定代表人[3] 财务资助与资本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通过[4] - 公司增加资本方式包括向不特定或特定对象发行股份[4] 股份收购与转让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通过公开集中交易等方式,特定情形需股东会决议[11][12][13] - 特定情形收购股份,合计持股数不超已发行股份总数10%,应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5] - 发起人、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董事等转让股份有时间和比例限制[5] - 持有5%以上股份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份,收益归公司[5] 股东权益与义务 - 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执行规定,否则可起诉[5][6] - 董事会不执行规定,董事承担连带责任[6] - 公司应查询主要股东资料及持股变更情况[6] - 股东查阅公司材料需提供证明,公司核实后提供[7] - 股东会、董事会决议违法违规,股东可请求法院认定无效或撤销[7][21] - 特定股东可书面请求相关部门诉讼,紧急情况可自己名义诉讼[8] 担保与资产交易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多种担保情形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1]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股东会审议[30][10]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等多项指标达到一定比例需董事会批准或股东会审议[24][25] 股东大会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1][17] - 分拆子公司上市等提案有特殊表决要求[18] - 股东出席会议的相关要求及授权委托规定[16] - 股东大会通知、提案、表决等相关程序规定[15][16][17] 董事会 - 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3名为独立董事,设董事长1人[23] - 董事会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临时会议召集规定[26] - 关联关系董事对决议无表决权,会议通过条件[26] 审计委员会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三名独立董事,由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27]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会议,临时会议规定[27][28] - 审计委员会作出决议需成员过半数通过[28] 独立董事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低于1/3,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28] - 独立董事任期及连任规定[29] - 部分事项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30] 总经理 - 总经理主持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向董事会提交计划和方案[31] 利润分配与公积金 - 公司分配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32] - 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时留存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25%[33] 公司合并与分立等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净资产10%时,需董事会决议[34]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需通知债权人并公告,债权人有相关权利[34][35] 公司解散与清算 - 持有10%以上表决权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公司解散相关程序[36] 制度修订与实施 - 《公司章程》修订需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2/3以上通过[37] - 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新制定《市值管理制度》等3项制度[38] - 《股东会议事规则》等10项制度及《公司章程》修订案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39] - 其余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