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立科技(301065) - 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核查意见
股权激励资格 - 公司不存在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1] - 公司具备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2] - 激励对象具备任职资格,符合激励对象条件[4] 激励计划规定 - 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监事等特定人员[4] - 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期不少于10天[5] - 激励计划草案及流程符合规定,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5] 流程与财务 - 激励计划相关议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5] - 公司无向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的计划[6] - 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程序合规[7] 激励计划影响 - 实施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发展,不损害股东利益[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