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建电子(301121)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投资管 理,规范公司对外投资行为,保障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重庆市紫建 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公司对外投资事项,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 量的货币资金、股权或者经评估后的实物或无形资产作价出资,对外进行各种形式 的投资活动,包括股权投资、债券投资、委托理财、委托贷款等。 第三条 按照投资期限的长短,公司对外投资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短期 投资,是指公司购入能随时变现的投资品种或工具,包括股票、债券、投资基金、期 货、期权及其它金融衍生品种等。长期投资,是指公司购入的不能随时变现或不准 备随时变现的投资,即以现金、实物资产、无形资产等公司可支配的资源,通过合 资合作、联营、兼并等方式向其他企业进行的、以获取长期收益为直接目的的投资。 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所属控股子公司的一切对外投资行为。 第五条 公司对外投资必须符合国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