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建电子(301121)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 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重庆 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系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 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 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 策和相关法律法规,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履行社会责任,原则上应当用于主营业 务,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能力和创新能力。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对上市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用途 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持续关注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有效防范 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第六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 公司应当确保该子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