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治信息(300571) - 印章使用管理制度(2025年8月)
印章管理 - 行政部负责公章等管理制发登记[5] - 刻制分行政部与使用部门申请[9] - 废止印章交行政部处理[10] 使用规范 - 按“审用分离、分散保管”原则保管[12] - 公文、合同按流程审批后用印[16][17] - 严禁私自带印章出公司[19] 监督检查 - 总经理不定期检查,使用保管部门定期核对[1] 责任追究 - 不当使用或未执行原则追究责任[13][1] 制度说明 - 解释修改权归董事会,自审议通过生效[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