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科测试(301598)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博科测试博科测试(SZ:301598)2025-08-28 13:07

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董事会至少三分之一为独立董事,至少一名是会计专业人士[2]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3家上市公司任职[3] - 独立董事每年为公司工作不少于15个工作日[3] - 需有5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5] - 特定股东及亲属不得任独立董事[6]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提候选人[9] - 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6年[11] 独立董事履职规范 - 提前解除职务公司应及时披露理由和依据[11] - 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应60日内补选[11] - 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20]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十年[26]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公司发出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7] - 行使部分职权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6] - 部分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8]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和主持[19] 审计委员会规定 - 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0]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2] 公司支持与责任 - 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制作会议记录[24] - 公司应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必要条件和人员支持[29]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召开前至少3日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30] - 会议资料保存至少10年[30] - 独立董事聘请中介机构等费用由公司承担[31] - 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预案,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在年报披露[31] 责任与义务 - 任职未结束擅自离职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35] - 任期结束后合理期间内对公司商业秘密有保密义务[35] - 特定情形公司取消和收回奖励性薪酬或津贴并披露[35] 制度实施与解释 -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40]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