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3]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两个月内召开[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12] 股东会审议事项 - 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6]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审议通过[9]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审议[9]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经审议[9]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须经审议[9] 会议通知与提案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二十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十五日前公告通知各股东[1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18] 会议相关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确认后不得变更[21]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结束时间有规定[24] - 特定情形应采用累积投票制[29] - 股东违规买入股份部分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总数[28] - 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有相关限制[29] 会议记录与执行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33]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应在两个月内实施[36] - 股东会就回购普通股作出决议需经2/3以上表决权通过[34] - 公司应在回购决议次日公告[35] 决议类型与通过条件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38] - 股东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8] - 董事会工作报告等事项以普通决议通过[39][40] - 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等事项以特别决议通过[41] - 公司一年内重大资产交易或担保超30%总资产需特别决议通过[41] 其他规定 - 公司控股股东等不得限制中小投资者投票权[36] - 股东会召集程序违法股东可60日内请求撤销[36] - 相关方对决议效力有争议应诉讼,判决前执行决议[36] - 本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经股东会通过后生效[44][45] - 本规则未规定事项依照法律法规和章程执行[43]
永贵电器(300351) - 浙江永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