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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轮胎(000589)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贵州轮胎贵州轮胎(SZ:000589)2025-08-28 13:03

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 "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选择程 序进行研究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董事会秘书处配合提名委员会履行职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由董事会任命三名或者以上董事会成员组成,独立董事占 多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董事会任命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 持委员会工作。 召集人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委员推举一名独立董事委员 代为履行职务。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第 三至第四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委员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委员在任期内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