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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轮胎(000589)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贵州轮胎贵州轮胎(SZ:000589)2025-08-28 13:03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兼任[4] - 至少包括一名有5年以上会计等专业全职工作经验的会计专业人士[5] - 需有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7] - 特定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8] - 近三十六个月内有证券期货违法犯罪等情况不得担任[10] 提名与选举 - 董事会等可提候选人,提名人不得提名利害关系人[12] - 选举两名以上应使用累积投票制,中小股东投票单独计票披露[14] 任期与履职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续任职不超六年[14]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应提议解除职务[14] - 行使特别职权等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7][18]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22] 补选与报告 - 解除或辞职致比例不符等,公司应60日内完成补选[14][15] - 特定情况应向深交所报告[20] 其他事项 - 公司发布通知时应报送材料并披露审查意见[13]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2] - 工作记录等资料至少保存十年[22][26]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主持[23][24] - 公司保证知情权,合理费用报销,给予适当津贴[26][27] - 制度解释权属董事会,经股东会通过后实施[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