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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轮胎(000589)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贵州轮胎贵州轮胎(SZ:000589)2025-08-28 13:03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主要股东、实 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 系的董事。 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不定期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原则上应当于会议召开前三天 通知全体独立董事并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可采用信函、电话、传真、电子邮件 或专人送达等方式通知独立董事。若出现特殊情况,需要独立董事即刻作出决议 的,为公司利益之目的,可以不受前款通知方式和通知时限的限制。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通知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第五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可以采取现场会议、视频会议或通讯表决等方式 召开;半数以上独立董事提议可召开临时会议。若采用通讯表决方式,则独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