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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朗源(300175)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朗源股份朗源股份(SZ:300175)2025-08-28 13:03

关联方定义 - 关联法人指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一致行动人[5] - 关联自然人指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5] 关联交易审批 - 3000万元以上且占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关联交易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批[8]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批[8] - 与关联自然人超30万元交易由董事会审议批准[8] - 与关联法人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交易由董事会审议批准[8] - 董事长可决定特定金额以下关联交易事项[9] 关联交易其他规定 - 公司不得为董事等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9] - 超三年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每三年重新履行程序和披露[9] - 关联交易定价为国家规定可豁免股东会审议[10] - 审议关联交易需了解相关情况,必要时聘请中介[14] - 关联交易应签书面协议,关联人签署回避[16] - 关联交易定价依标的有不同原则[17] - 公司应防止关联人干预经营、占用资源等[17][18] - 公司不得为关联人垫支费用等[18] 制度说明 - “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21] - 制度未尽事宜依国家法律,不一致时以其为准[21] - 制度自股东会批准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