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构成 - 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和1名董事长[6] - 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兼任高管及职工代表董事不超总数二分之一[7] - 独立董事不少于总人数三分之一,至少1名会计专业人士,任期六年内可连选连任[9] 交易审议 - 12个月内同类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董事会审议,50%以上提交股东会[14]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千万元需董事会审议,50%以上且超五千万元提交股东会[14]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百万元需董事会审议,50%以上且超五百万元提交股东会[14] - 交易成交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千万元需董事会审议,50%以上且超五千万元提交股东会[14] - 交易产生利润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百万元需董事会审议,50%以上且超五百万元提交股东会[15] 其他决策审议 - 公司对外担保均由董事会审议,须经出席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部分还需股东会审议[17] - 提供财务资助经出席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被资助对象资产负债率超70%等情形需股东会审议[17] 会议召开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时,董事会应召开临时会议[19] - 董事长应自接到提议或证券监管部门要求后十日内,召集并主持董事会会议[20] - 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应分别提前十日和五日发出书面通知[22] - 董事会定期会议变更通知需在原定会议召开日前一日发出[25] 会议举行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26] - 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或任职期内连续12个月未亲自出席次数超董事会总次数1/2,应书面说明并披露[28] 会议表决 - 董事会会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以书面记名方式进行[35] - 董事会审议通过提案,须超全体董事人数半数投赞成票,担保事项还需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通过[37] - 提案未通过,一个月内若无重大变化不应再审议相同提案[43]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提案问题时,应暂缓表决[44] 会议记录与公告 - 董事会会议记录应包含会议日期、地点、召集人等内容[46] - 董事会秘书可安排制作会议纪要和决议记录[48] - 与会董事需对会议记录和决议记录签字确认[49] - 董事会决议公告应包含会议通知、召开情况等内容[50] 决议执行与档案保存 - 董事长应督促落实董事会决议并通报执行情况[51] - 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会议档案[52] - 董事会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十年[53] 规则说明 - 规则未尽事宜以法律法规等规定为准[54] - 规则与《公司章程》不一致时以《公司章程》为准[55] - 本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57]
唯特偶(301319)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