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特偶(301319)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8月)
二〇二五年八月 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 了解,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 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 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 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交 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上市 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 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