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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特偶(301319)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
唯特偶唯特偶(SZ:301319)2025-08-28 13:03

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及 与公司相关的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 完整、及时,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和《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规定,制定本制度。 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八月 (四) 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 出机构、深交所和有关政府部门报送的可能对公司股票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报告 和请示等文件。 1 (一)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 (二)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主要包括: (三) 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和董事会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