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3]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低于1/3,至少包括1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特定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6] - 特定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6] 提名与任期 - 公司董事会、特定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9]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六年[10] - 独立董事因特定情形空缺,公司应60日内完成补选[11] 监督与罢免 - 特定股东可质疑或罢免独立董事[11]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应提议解除其职务[13] 职权行使 - 独立董事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16] - 至少一名独立董事应出席公司年度报告说明会[19] - 特定事项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审议[19] 报告与披露 -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应包含相关内容[20] - 特定情形下独立董事应向交易所报告[21] - 独立董事应向股东会提交述职报告并披露[21] 履职要求 - 独立董事应记载履职情况[22] - 部分事项应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23] - 独立董事在专门委员会应按规定履职[23] - 独立董事关注重大事项可提请讨论审议[23] 公司支持 - 会计年度结束后30日内,经理层向独立董事汇报并安排考察[25] - 公司及独立董事对资料至少保存10年[28] 津贴与责任 - 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定预案,股东会审议通过并披露[29] - 独立董事擅自离职致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32] - 独立董事受特定情形,公司取消和收回事发当年津贴并披露[32][34] 制度相关 - 本制度修改经股东会批准后生效[33]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33] - 制度中“以上”“至少”含本数,“高于”不含本数[33]
森源电气(002358) - 森源电气《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修订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