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诺特(688253) - 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5年8月修订)
信息披露规范 -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具体负责人[3] - 信息披露应遵循及时、公平、真实、准确、完整原则[7] - 公司和相关义务人应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重大信息[9] 披露时间要求 - 年度报告4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2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1个月内披露[23] - 预计不能按时披露定期报告需公告原因等,变更需提前5个交易日申请[23] 业绩预告规则 - 净利润为负值等情形需在1个月内进行业绩预告[29] - 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升降50%以上需预告[29] - 扣除特定收入后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且利润总额等为负值需预告[29] 其他披露情形 - 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公司应披露[35] - 其他董事、高管无法履职超3个月公司应披露[36] -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股份占比达50%以上及相关情形应披露[45] - 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比达1%以上诉讼仲裁事项需披露[46] -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等影响达一定比例应披露[54] - 年度净利润或营收下降50%以上或为负值需在年报披露[61] - 会计政策变更需披露相关情况[50][52] - 变更会计估计应提交审议并披露[52] - 出现多种情形公司应及时报告及披露[55] - 开展新业务需披露多方面信息[57] - 营业用主要资产被处置超总资产30%需披露[64] 职责与监督 - 董事、高管应保证报告按时披露[68] - 审计委员会监督董事、高管信息披露职责行为[70] - 董事会秘书组织和协调信息披露事务[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