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诺特(688253) - 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8 月修订) 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主要负 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研究并向董事 会提出建议;遴选合格的董事人选和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对董事人选 和高级管理人员人选进行审核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 半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过半数的独立董事或全体董 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 员担任,经提名委员会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负责主持委员会 工作。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 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 1 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