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诺特(688253) - 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应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 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过半数的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设主任委员(召集人) 一名,经战略委员会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负责主持委员会工 作。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 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 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条至第四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 强决策科学性,提高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和《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