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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花控股(600186) - 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工作制度(2025年8月修订)
莲花控股莲花控股(SH:600186)2025-08-28 13:01

首席执行官任期与义务 - 首席执行官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3] - 首席执行官等离任后对公司商业秘密保密义务至秘密公开,其他义务持续不少于2年[5] 首席执行官办公会 - 首席执行官办公会例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必要时可开临时会议[10] - 首席执行官办公会例会须提前三日通知全体与会人员[10] 首席执行官决策权限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绝对值的10%,首席执行官有权决定[12]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10%或在10%以上但绝对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首席执行官有权决定[12] - 交易成交金额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10%或在10%以上但绝对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首席执行官有权决定[12] - 交易产生利润低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绝对值的10%或在10%以上但绝对金额在100万元以下,首席执行官有权决定[12]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交易金额低于30万元的关联交易,首席执行官有权决定[13] - 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交易金额低于300万元或交易金额在300万元以上但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绝对值的0.5%的关联交易,首席执行官有权决定[13] 股权权利放弃计算标准 - 公司放弃控股子公司股权优先购买等权利致合并报表范围变更,以子公司相关财务指标为计算标准[14] - 公司放弃参股公司股权优先购买等权利未致合并报表范围变更但持股比例下降,以所持权益变动比例计算的相关财务指标与实际受让或出资金额较高者为计算标准[14] 首席执行官报告义务 - 首席执行官应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实施等情况[16] - 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要求时,首席执行官应在合理时间内按要求报告工作[16] - 公司生产经营条件或环境重大变化时,首席执行官应及时向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报告[16] - 报告期利润实现数与利润预算数相差较大时,首席执行官应及时报告[16] - 公司财务状况异常变动时,首席执行官应及时报告[17] - 重大合同执行或生产经营与第三方有重大争议事项时,首席执行官应及时报告[17] - 董事会决议后首席执行官职责内事项,应组织贯彻实施并书面报告执行情况[17] - 首席执行官应在年度董事会提交工作报告[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