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匠心家居(301061)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匠心家居匠心家居(SZ:301061)2025-08-28 13:02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8] - 董事会设董事长、副董事长、职工代表董事各一名[9] - 审计委员会成员3名,含2名独立董事,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任召集人[36] 董事相关 - 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9] - 董事应保存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五年[19] - 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建议撤换[22] - 收到辞职报告辞任生效,两日内披露[22]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等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任独立董事[30] - 担任独立董事需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31] 交易审议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总资产10%以上等情况需董事会审议[12] 担保规定 - 公司及子公司担保总额超净资产50%等情况需股东会审议[14] - 连续12个月担保金额超净资产50%且超5000万元需关注[15]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对象担保有规定[15] - 单笔担保额超净资产10%有规定[15] 会议规定 - 董事会例会每年至少开两次,通知提前十日和两日发出[40] - 董事会会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出席[42] - 董事请求开临时会,三分之一以上董事附议必须召开[43]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等提议,十日内召集临时会[44] - 临时董事会提前两日通知全体董事[45] - 重大资产投资议案提前五日提交董事[48]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36] 其他人员规定 - 董事会秘书连续三月以上不能履职,董事会终止聘任[28] - 有特定情形人士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