匠心家居(301061) -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特定股东及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5] - 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6] 独立董事补选规定 - 因特定情形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60日内完成补选[7] - 辞职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履职至新任产生且60日内完成补选[8] 董事会及选举情况 - 公司董事会成员共9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8] - 董事会及特定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8] - 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中小股东表决单独计票披露[9] 独立董事履职要求 - 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且不委托他人,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2]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15] - 工作记录及资料保存至少10年[16]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17]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行使部分特别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1] - 关联交易等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14]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主持[15] 公司对独立董事保障 - 保障知情权并定期通报运营情况[19] - 及时发董事会通知并提供资料[19] - 披露异议意见[13] - 提前三日提供专门委员会会议资料并保存十年[20] - 采纳延期申请[20] - 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20] - 配合履职,遇阻碍可说明或报告[20] - 及时披露履职信息[20] - 承担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费用[20] 其他规定 - 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21] - 给予相适应津贴,标准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年报披露[21] - 实施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23] - 细则解释权属公司董事会[24]